近日,由我院装备所组织编制的江苏省地方标准DB32/T 4598-2023《光伏农业园区规划编制要求》已于2023年12月1日正式发布,并于2024年1月1日起实施。
当前,绿色低碳发展已经成为全球共识,利用和发展清洁能源是全球各国应对气候变化的一致行动。随着“碳达峰、碳中和”战略的实施,在长三角等发达地区,由于土地资源的限制,光伏新能源结合现代农业的规模必然进一步扩大。2021年12月29日,国家能源局、农业农村部、乡村振兴局联合发布的文件《加快农村能源转型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》明确指出,鼓励能源企业发挥资金、技术优势,建设光伏+现代农业。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,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,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,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,加快建设农业强国,扎实推动乡村产业、人才、文化等振兴。光伏农业能够实现“电力+农产品”的双重盈利模式。它能最大限度地利用现有资源,在获取高效农业、绿色发电经济效益的同时,实现节能减排的社会效益,在农业领域助力国家农业碳中和战略实施,促进农村能源转型与乡村振兴。
《光伏农业园区规划编制要求》的制定和颁布,贯彻落实了《加快农村能源转型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》与《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》精神,健全了江苏省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,推进了乡村振兴标准化行动,统筹推进了光伏农业的应用,加快了农村能源转型,以光伏农业助力乡村振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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